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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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7-07
主题:
关于申请修剪园林绿化树主体
内容:
您好,想询问下,小区内修剪树木,申请主体应是物业还是外包的绿化公司?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查询?修剪树木的话是否需要支付绿化赔偿费?绿化赔偿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07
答复时间:
2023-07-11
答复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答复内容:

阳先生/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修剪树木的,应当由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人按照兼顾公共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原则制定修剪方案,并按照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进行修剪。居住区绿地的树木,应当将修剪方案提前十日在现场显著公示,并告知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修剪符合规范要求。修剪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应当经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未按照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修剪的,处以每株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二级古树的,处以每株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修剪古树后续资源的,处以每株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感谢您对林业园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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