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iurongbin
留言日期:
2023-02-09
主题:
广州是否可以饲养带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和尚鹦鹉
内容:
在广州私人是否可以饲养养殖场出售的带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是否有证就行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2-10
答复时间:
2023-02-10
答复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答复内容:
刘先生/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的相关规定,人工繁育鹦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其人工繁育活动应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您所咨询的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管理。个人可以购买人工繁育、合法来源且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对确属人工繁育、来源合法的试点范围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并按规定附有相应检疫证明。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进行监管。 感谢您对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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